一、单位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省服务业产业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深化服务业投资体制改革,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的措施,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联系方式
0546-8381819,0546-8380056
版权所有: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 制作单位:东营市经济信息计算中心 技术支持:山东正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X768像素的分辨率、IE7.0以上浏览器查看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