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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大

作者: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发布时间: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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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遵循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总体要求,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记者今天从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河北省石家庄等50个地级市、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市、区)为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为了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按期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进展平稳,成效显著。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行政村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

扩大试点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路径。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已经组织了三批试点。第一批试点是,2015年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确定在29个县(市、区)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这项改革试点任务去年年底已经完成。第二批试点是,2017年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在100个县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周期两年,将于今年10月底完成。第三批试点是,今年进一步扩面的改革试点,包括吉林、江苏、山东3省全省开展试点,50个地级市开展整市试点,150个县级行政单位开展整县试点。三批试点加起来,共涉及县级行政单位1000个左右。此外,部分省份还确定了266个省级试点县。

按照中央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正在全面推进。2016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16.4万个村民小组、4.4万个行政村、1141个乡镇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其中有41个县整县完成,近期即可在系统内填报并上传数据。按照中央要求,清产核资这项工作从2017年开始逐步推进。到2019年底,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这项重要的改革任务。

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进行身份确认、股份量化。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8万个村、75.9万个村民小组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占总村数的40.7%,村民小组占比超过15%。与此同时,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建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

今年,中央财政已安排清产核资专项资金3亿元,省、地市、县三级财政累计安排工作经费9.4亿元,为清产核资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