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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个税税改新红利本月起释放

作者: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发布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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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一大清早,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北京昌水建筑公司会计孟春蕾开出了增值税改革新政实施后的新发票。“我们公司今天开了2张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之前的11%税率,可以少计提销项税1.6万余元,减税效果立竿见影。”该公司成为增值税改革新政红利的“尝鲜者”。

5月1日如期实现税率调整后发票的成功开具,也意味着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首战告捷”,改革整体运行平稳。《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5月1日17:00,各省均顺利实现税率调整后发票开具工作,开票份数达215万份,开票金额138亿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9万份,增值税普通发票93万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09万份,机动车销售普通发票4万份。

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出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

本月起,包括上述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以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开始实施等在内的新的税改红利将开始释放。《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确保减税红包不折不扣送到纳税人手中,税务总局已将三项增值税改革任务细化为10个方面41项措施,并逐一抓好落实。此外,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2018年第二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为将上述减税“大红包”不折不扣地送到纳税人手中,税务总局将三项增值税改革任务细化为10个方面41项措施,并逐一抓好落实。

具体而言,制发政策和征管文件。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已会同财政部制发政策文件2份,发布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征管配套文件4份,使相关改革在基层落实有了操作依据。此外是,升级改造税务信息系统。这项工作涉及纳税人信息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数十个模块的修改、升级和联调联试,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做好改革效应分析。

此外,5月1日开始施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