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率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方法步骤
(一)抓好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
各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在组织生活会前,委机关党委原则上不再组织统一活动,各支部按上述内容的要求并结合委党员集中学习日、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上党课、专题讨论等活动不少于2次。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深入谈心交心,沟通工作生活情况,互相听取意见,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各支部班子成员间要组织1次谈心谈话,各党支部书记要与每名党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征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谈话内容及征求意见要在党员笔记本留痕记录,对支部班子、班子成员的征求意见要列出清单并备存。
(三)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问题。
各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不敢担当、怕得罪人、上下糊弄,主题党日形式单一、组织生活吸引力不强,看不出党员样子、发挥不了党员作用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同时,要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党支部班子和每个支部班子成员在深入查摆问题的前提下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四)坚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以支委(扩大)会形式召开,人员范围包括:支委会成员及支部所属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青妇负责人等。会上,支部书记报告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对每人提出的批评意见要有辣味,原则上不少于2条。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支部班子及每个支部班子成员最后要进行点评。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每位党员都要撰写个人自评材料,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讲工作、讲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并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同时,组织支部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委机关党委统一制定测评表格并对自评、互评、测评等各环节予以督导。
加强民主评议结果运用,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支部要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积极稳妥地作出组织处置。委机关党委将把本次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向委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并作为党员评先树优重要依据。
(六)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 。
各党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要对查摆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 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各党支部要将班子和班子成员的“问题整改台账”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委机关党委备案。根据整改台账,委机关党委督促党支部半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數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委机关党委将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
三、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制定支部详实工作方案并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委机关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问题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并全程参与指导支委(扩大)会、党员大会,重点看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真正开展起来,民主评议党员是否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发现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将现场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事实的将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参加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其中第一、二党支部由解爱国同志点评、第三党支部由倪文华同志进行点评、第四党支部由李友堂同志进行点评、第五党支部由杨周同志进行点评、第六党支部由古金钊同志进行点评,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在会前要及时就组织生活会程序内容等与参加点评的委领导进行沟通衔接。委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已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再参加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党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各党支部要在3月16日前全部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向委机关党委报送完成情况及相关材料。整个活动各支部要实施全程痕迹化管理,委机关党委近期适时对组织生活会、述职评议等重要党建档案进行专题党务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