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 永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关于在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 永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主题党日活动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结合十九大精神关于新党章学习活动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 永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各支部统一开展活动
地点:市发改委10楼大会议室(或小会议室)
二、活动对象
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全体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主题
各支部紧紧围绕“不忘初心 永跟党走”这一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讨论、重温誓词、上微党课及特色实践活动,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践行“四讲四有”,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四、活动内容
结合委支部主题党日方案相关规定,本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5个1”活动。
(一)组织1次专题讨论。通过学习新党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等重要章节,结合“如何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什么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首要任务”等问题进行认真思考,结合单位及个人实际情况开展“不忘初心 永跟党走”专题讨论。在讨论前,每支部要将讨论内容与党员进行衔接沟通,要求每名党员进行认真准备并组织全体党员讨论(或至少组织2名党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要带头参与讨论。
(二)重温1次入党誓词。支部书记带领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每名党员对照学习党章收获,认真回顾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回顾自身成长经历和入党以来现实表现,时刻牢记入党誓言,自觉遵守党的章程,终身践行入党誓词。
(三)上好1次微党课。按照上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支部上党课”要求,各支部要通过“党员领导干部讲”、“支部书记讲”“党员先进分子讲”等多种讲课形式,紧紧围绕“不忘初心 永跟党走”这一主题,为所在支部党员上好微党课,选准涉及党建方面1个思考点或1个小问题集中阐释和解析。微党课时间限定在3分钟左右。活动前,每支部要与上微党课党员进行衔接沟通并要求其积极做好准备。
(四)为党员过1次政治生日。在现场送上全体支部党员签名的政治生日贺卡;过生日党员发表感言并书面汇报近期思想工作情况;党员代表送上关怀励志语。各支部要提前通知过政治生日党员做好感言和书面汇报材料准备,并安排支部党员献上祝福激励语。
(五)开展1次特色实践活动。各支部应结合支部实际,可开展一次有意义的支部特色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扶贫帮困、民主议事等,以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可在18-19日两日内予以安排。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委机关党委负责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并存档备查,并于1月18日前报委机关党委备案。活动期间,全体党员必须佩戴党徽。各党支部在活动前要及时召开1次支委会对本次活动进行研究部署。
(二)强化台账管理。各党支部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做到“六有”,即有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照片、有党员签到表、有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于1月22日前将活动相关资料报委机关党委备案。各支部网上管理员要及时在“山东e支部”网络平台做好活动计划并通知党员及时网上签到 。
(三)严格考核督办。委机关党委将对各党支部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没有按要求或及时开展活动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将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3月份民主评议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两学一做专栏”、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体展示所属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及时总结推广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五)保持活动的严肃性。主题党日活动是党员学习教育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锤炼党性的熔炉。各支部活动形式可以灵活化,但必须保持主题党日活动的严肃性,坚决防止娱乐化、庸俗化,支委会成员要从作风抓起,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政治定力,从严从实推进主题党日活动顺利开展。
委机关党委
2018年1月18日